物流圈再發重磅新政!涉及貨運企業、貨車司機、半掛/甩掛……
繼2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推動物流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意見》(發改經貿〔2019〕352號)后,近日(5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于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意見》(國辦發〔2019〕16號)的通知,再次將關注的目光投到了物流行業。
目前,我國社會物流總費用仍然比較高,當前體制上、結構上以及管理上存在的問題都亟待解決,改革還需要進一步深化,未來物流成本下降的空間比較大。長期以來,我國大多數的貨車司機都是個體司機,而這一群體往往局限于面對面的熟人交易模式,貨與車匹配效率不高,最終的結果就是物流成本過高。
道路貨運行業“小、散、亂、弱”的局面是阻礙行業健康發展的老大難問題,《意見》針對的就是這類問題,其中提到的“互聯網+”貨運、“無車承運人”近幾年一直在推行,未來將成為行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
具體來看,繼發改經貿〔2019〕352號文大力鼓勵和支持“公共掛車池”模式和甩掛運輸等新型運輸發展之后,國務院辦公廳再次發文鼓勵掛車共享與接駁甩掛:第四條中表示,“指導行業協會、企業聯盟研究推廣掛車互換標準協議,創新普通貨車租賃、掛車共享、長途接駁甩掛、集裝單元化等新模式”,“公共掛車池”模式等新型運輸無疑將為行業注入新力量。
同時,《意見》提出,2019年將實現普通貨運車輛年度審驗網上辦理。優化道路貨運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辦理手續及流程,推廣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進一步規范港口涉及道路貨運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不得違規加收任何價外費用。鼓勵貨運車輛電子道路運輸證和ETC卡“兩卡合一”,加快推廣貨車不停車收費。
除進一步降低收費外,《意見》還明確,將推進規模化、集約化發展。以冷鏈物流、零擔貨運、無車承運等為重點,加快培育道路貨運龍頭骨干示范企業,引導小微貨運企業開展聯盟合作,鼓勵提供優質干線運力服務的大車隊模式創新發展。鼓勵規范“互聯網+”新業態發展。大力發展“無車承運人”等道路貨運新業態,支持道路貨運企業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能力。
對比2月26日發布的《關于推動物流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意見》可以發現,如果說發改經貿〔2019〕352號文是為物流行業指引了方向,那么《關于推動物流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意見》則是開拓了物流行業前進的道路之一。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于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意見》作為專門針對道路貨運行業的政策,從政策、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改善從業環境等方面具體入手,細化了落地舉措。可以預見,降本增效、轉型升級無疑將成為今年物流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助推器。
下附《關于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 促進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
關于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
促進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9〕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
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應急部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全國總工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切實改善市場環境,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改革引領、創新驅動、綜合治理,加快建設安全穩定、經濟高效、綠色低碳的道路貨運服務體系,促進道路貨運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深化貨運領域“放管服”改革
(一)持續推進貨運領域簡政放權。進一步推動普通貨車跨省異地安全技術檢驗、尾氣排放檢驗和綜合性能檢測有關要求嚴格落實。2019年實現普通貨運車輛年度審驗網上辦理。(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負責)優化道路貨運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辦理手續及流程,推廣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進一步規范港口涉及道路貨運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不得違規加收任何價外費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稅務總局負責)
(二)改革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研究改革完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押運員管理制度。加快修訂常壓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罐車罐體相關國家標準,明確罐體介質兼容要求。(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三)便利貨運車輛通行。進一步完善城市交通運輸部門配送運力需求管理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車輛通行管控的聯動機制,優化車輛通行管控,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給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區域外,對純電動輕型貨車原則上不得限行。(各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鼓勵貨運車輛電子道路運輸證和ETC卡“兩卡合一”,加快推廣貨車不停車收費。(交通運輸部負責)
三、推動新舊動能接續轉換
(四)加快運輸組織模式創新。深入推進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工程、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推廣應用先進運輸組織模式。指導行業協會、企業聯盟研究推廣掛車互換標準協議,創新普通貨車租賃、掛車共享、長途接駁甩掛、集裝單元化等新模式。(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負責)
(五)推進規模化、集約化發展。以冷鏈物流、零擔貨運、無車承運等為重點,加快培育道路貨運龍頭骨干示范企業,引導小微貨運企業開展聯盟合作,鼓勵提供優質干線運力服務的大車隊模式創新發展。已經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普通貨運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增設經營網點無需再辦理報備手續。(交通運輸部負責)
(六)鼓勵規范“互聯網+”新業態發展。大力發展無車承運人等道路貨運新業態,支持道路貨運企業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能力。(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加快制定出臺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辦法,建立貨運信用信息共享交換聯動機制,規范“互聯網+”車貨匹配平臺經營活動,依法查處平臺企業排除和限制競爭、損害貨車司機合法權益等壟斷行為。(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負責)
四、加快車輛裝備升級改造
(七)積極穩妥淘汰老舊柴油貨車。開展常壓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罐車專項治理。鼓勵各地制定營運柴油貨車和燃氣車輛提前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對提前淘汰中重型柴油貨車、高耗低效非標準汽車列車及罐車等老舊柴油貨車的,給予適當補助。研究對重點區域提前淘汰老舊柴油貨車給予支持。(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八)推廣應用先進貨運車型。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鼓勵發展符合國家標準的中置軸汽車列車、廂式半掛車。積極推進貨運車型標準化,加快推動城市建成區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鼓勵物流園區、產業園、配送中心等地集中規劃建設專用充電設施。(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
(九)加強貨車超限超載治理。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和超限檢測站聯合執法工作流程,杜絕重復罰款、只罰款不卸載等行為,明確并公布各區域超限檢測站點的聯合執法模式,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在普通公路超限檢測站全面安裝電子抓拍系統。建立健全依法打擊沖關闖卡違法行為長效機制和應急管控措施,加快推進車輛信息、執法信息共享。將規范治超執法納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目標,加強執法監督考核,拓寬投訴舉報渠道。(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改善貨運市場從業環境
(十)加強從業人員職業教育培訓。推進落實普通貨運駕駛員線上線下及異地從業考試,2019年實現普通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誠信考核網上辦理。實行差異化道路貨運駕駛員繼續教育制度,鼓勵道路貨運企業組織開展貨車司機繼續教育,支持地方為轉崗貨車司機提供再就業培訓。按照相關規定支持道路貨運企業推行新型學徒制。(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負責)
(十一)切實維護貨車司機權益。道路貨運企業要依法與其雇傭的貨車司機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工會組織,保障貨車司機勞動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負責)引導道路貨運企業、貨車司機建立互幫互助機制。鼓勵各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建設一批功能實用、經濟實惠、服務便捷的“司機之家”。指導貨主企業、道路貨運企業合理制定運輸方案,保障貨車司機充分休息。(交通運輸部、全國總工會負責)
六、提升貨運市場治理能力
(十二)依法打擊車匪路霸。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嚴厲打擊車匪路霸,重點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沿線停車場等區域治安管理,嚴厲打擊黑惡勢力收取“保護費”和偷盜車輛燃油及貨物等違法行為。指導各地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管理單位完善停車廣場照明設施、公共場所監控設施等配置,為貨車司機創造更加安全的工作環境。(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負責)
(十三)推進分類分級管理。建立貨運企業分類分級監管體系,推進道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安全事故等相關信息跨部門共享,加大對違法失信經營主體的懲戒和定向監管力度,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情節嚴重的淘汰退出道路貨運市場。(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十四)加強運行動態監測。利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道路貨運市場運行監測分析能力。指導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等加強市場運行監測,定期向社會公告道路貨運市場供需狀況等信息,及時引導、合理調控市場運力,實現供求基本平衡。(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負責)